- 医院检验科废水的特殊消毒要求
- 日期:2026/1/28 浏览:31
-
检验科废水因其成分复杂、风险高,是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的难点,其处理要求严于普通的医院综合污水。以下是根据GB 18466-2005标准,并结合相关规范和实际操作,对检验科废水特殊要求的梳理:
一、检验科废水的特殊性
检验科废水不仅含有病原性微生物(细菌、病 毒等),还可能含有:
化学污染物:各种试剂、溶剂(如二甲苯、甲醛、醇类)、酸碱、重金属(如汞、铬、铅)等。
生物毒素:这些成分可能具有毒性、腐蚀性、致畸致癌性,且可能干扰后续的消毒效果(尤其是化学消毒剂)。

二、GB 18466-2005的核心要求(针对检验科相关部分)
标准将医疗机构污水按性质分为“传染病医院污水”和“综合医疗机构污水”。检验科废水通常纳入“综合医疗机构污水”体系,但要进行严格的预处理。
1. 排放标准限值(直接相关)
综合医疗机构污水,在排入终端污水处理系统前,需达到以下标准(部分关键指标):
粪大肠菌群数:≤ 500 MPN/L(预处理标准)
总余氯:消毒接触时间 ≥ 1小时,限值 2-8 mg/L。
如采用其他消毒工艺(如臭氧、二氧化氯、紫外线),则无此要求,但需确保消毒效果。
化学需氧量(COD)、生化需氧量(BOD5)、悬浮物(SS)等:需达到表1规定的预处理标准。
总汞、总铬、六价铬、总镉、总铅等重金属:要达到表2的严格限值,严禁直接排入医院综合污水处理系统。检验科的这部分废水要单独收集,专门处理。
2. 特殊要求与预处理
分类收集与预处理:标准虽未单独列出“检验科”,但明确要求“特殊性质污水应经预处理后,再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”。检验科废水正是典型的“特殊性质污水”。
消毒要求:
要消毒:所有医疗机构污水要经过有效消毒处理。
消毒效果保证:对于可能含有肠道致病菌、结核杆菌及多种病 毒的检验科废水,消毒工艺(如氯消毒)的接触时间和余氯浓度要得到保证,以杀灭高抗性的病原体(如结核杆菌需要更长的接触时间或更高的剂量)。
三、针对检验科废水的特殊消毒与管理实践
在实际操作中,远不止于简单的“消毒”,而是一个系统工程:
1. 严格的分流与收集
高浓度化学/有毒废水:如含氰、含铬、含汞、含酚、显影废液、过量试剂等,要使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,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,严禁排入下水道。
一般性冲洗废水:含病原微生物、少量试剂的标本冲洗水、仪器清洗水等,应通入医院的专用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。
2. 预处理工艺(在进入医院主污水处理系统前)
中和:调节pH至6-9,以适合后续生化处理和氯消毒(氯在偏酸性条件下消毒效果更好,但需防止设备腐蚀)。
沉淀/絮凝:去除悬浮物、部分胶体物质和重金属离子。
降解有机物:针对COD/BOD较高的废水,可采用水解酸化等生物预处理方法。
3. 强化消毒工艺
强化氯消毒:确保接触时间≥1.5小时,余氯量可适当提高(但需控制在排放标准内,防止对环境产生毒性)。需注意,某些有机物会与氯反应生成致癌物。
可选组合工艺:
氯消毒 + 臭氧/紫外线:臭氧和紫外线对多种化学物质干扰不敏感,且无二次污染,可作为氯消毒的有效补充或替代,尤其适合检验科废水。
二氧化氯消毒:消毒效果强于氯气,受pH影响小,生成有害副产物较少,是较好的选择。
确保消毒接触池的设计和运行符合规范,避免短流。
4. 监测与记录
日常监测:根据GB 18466-2005,医疗机构需对污水处理站的出口水质进行定期监测,至少包括粪大肠菌群数、总余氯(若采用氯消毒)、pH、COD、SS等。
监测频次:粪大肠菌群每月不少于1次,肠道致病菌(沙门氏菌、志贺氏菌)每季度不少于1次,结核杆菌每年不少于2次。理化指标每季度不少于1次。
记录保存:所有运行、监测、用药记录要完整保存至少3年。
四、总结与建议
对于医院检验科废水,其核心管理策略是“源头分类、分散预处理、强化消毒、严格监测”。
合规底线:严格遵守GB 18466-2005中对综合医疗机构污水的预处理标准和特殊污染物的排放限值。
特殊管理:将检验科废水视为高风险特殊废水,建立单独的收集、预处理和内部管理制度。
工艺选择:不宜单纯依赖氯化法,应考虑组合消毒工艺(如“臭氧/紫外线+氯”),以提高对复杂水质的适应性和消毒可靠性。
协同处置:与医院的危险废物管理、感染控制部门紧密合作,确保无害化处理。
重要提示:除了国标GB 18466-2005,还需关注所在地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,后者通常更为严格。此外,生态环境部和卫健委发布的相关技术指南(如《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》)也是重要的操作依据。
建议医院定期对检验科废水处理系统进行评估和审查,确保其持续符合法规要求,并有效控制环境与健康风险。
- 上一篇: 没有了
- 下一篇: 实验室污水处理新选择——模块化污水处理设备




